余东海:公有制和财产权(外一篇)

作者: 余东海

人权三要素中,财产权最基础。没有财产权,自由权乃至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。没有财产权自由权,人们的劳动、致富、开发、创造、创新的积极性内驱力都会弱化乃至丧失。

有厅友说:“财产得不到保护,有挣钱能力人就不会努力挣钱。于是社会选择了躺平,让公民奋斗的最佳政策是:切实有效保护私人财产。这是全球能人往美国跑的原因,也是美国在 2023 年用全球 4% 的人口,生产 27%GDP 的原因。”又说:“保护私人产权是财富积累的法律条件,财富积累是财富创造的物质条件。穷国之所以穷是因为不保护私有产权,所以没有资本积累。人均资本存量低,所以劳动生产率低,人均产出低。由于产权保护不好,又削弱了人们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激励机制。因此 1960-61 年的饥荒是人祸,是人为的制度性灾难,而不是天灾。是农民对粮食私人产权被侵害的必然结果。类似的事件在 1930 年代的乌克兰也上演过。”

公有制与财产权互不相容。有了公有制,就没有财产权。政治马家化之后,财产权必然丧失。马家化即赤化,意味着人性上物化,政治上党化。党化意味着两本两制:政治上党本位,落实为党主制;经济上社会本位,落实为公有制。党主制加公有制就是马路,即所谓的社会主义道路。

忠生厅友说:“北欧之挪威,国有经济(国企)于国民经济所占比例,犹高于本朝也。”东海答:那是建立在民主制、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国有经济,与建立在党主制、公有制和权力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国有经济,性质大不同,毫无可比性。马家的国有经济,名为国有,实为权有,权贵所有,是特权阶级予取予求的私库。

在马邦,高税负低保障是大桀,公有制或公有制为主更是大劫,以公有、国有、全民所有的名义劫夺本来属于人民的财产和资源。大桀加以大劫,其经济制度之恶不可限量、不可原谅矣。民不聊生是逻辑的必然。

贫困是公有制之下民众的宿命。民众要正当致富,非常困难,富起来也很有限,穷起来则没有底,即使风调雨顺的和平年代,都有可能大规模饿死人。一旦战乱起来,更加没有保障。

关于财富,马家社会有五大特征:一、物化党化教育和愚民政策,导致民众创造创新能力和致富能力低下;二、公有制导致大部分资源掌握在政府和官员手里,民众致富机会寡少;三、按权分配的方式导致贫富极端悬殊;四、极权主义最容易造成资源的破坏和财富的浪费;五、极权社会最难留住人才和财富。人才和财富都有逃离野蛮极权投向文明自由的本能。由于上述原因,无论国家贫富强弱,绝大多数人永远是弱势群体,仿佛穷神附体。

毛时代特别是文革,已经让社会主义道路、即马路的罪恶暴露无遗。文革之后还坚持和支持马路,都是可耻的,非愚则恶。现在还还坚持和支持马路,就更加可耻,更加愚恶。马家教育的核心就是物化和党化教育,也是奴化和恶化教育。接受教育的程度越高,奴性和恶性越深。在马家社会,精英比民众更加怯懦、卑鄙和邪恶,根本原因在此。

2024/4/10余东海于南宁青秀山下独乐斋

德治、法治和人治

很多人分不清楚德治、法治、人治的本质区别,特简说如下。德治是王道政治的治理模式,礼乐制度,徳主刑辅,礼法并重。法治是自由主义的治理模式,民主制度,宪政法治,法律最大。法制是法家和马家的治理模式,权大于法,法律是为特权服务的工具。法家是古典极权主义,君本位君主制,君权大于法,大于一切,一切都要围绕着君转;马家是现代极权主义,党本位党主制,党权大于法,大于一切,一切都要围绕着党转。两者都属于人治。

有人说,人治有善恶之别,恶人为政就是恶政,善人为政就是善政,圣人为政就是大善政。东海曰:混扯。善政必有善制,大善政必有大善制,圣人为政必有王制,即礼法并重的礼制德治。若不能摆脱人治,建立良制良法,不足以言善政也。另外,恶政恶制恶法都属于人治的范畴。

例如,通过法律的倾斜去发展民营经济,就是人治的邪道。亵渎法律,破坏公正,败坏世道人心,危害巨大深重。政府今天可以规定“能不捕就不捕”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你;明天就可以规定“能捕就捕”,从重从严弄死你!发展民营经济的正道,是维护经营环境的文明公正,保障民营企业的正当权利,扩展其自由度,让它们与国有企业公平竞争。

马家讲德治,纯属笑话。马家极权政治,最为无道缺德,还奢谈什么德治。

马家人金钱意识、权力意识特别强烈,而权利意识特别淡漠。同时,由于道德观错误反常,所谓的道德假冒伪劣,道德意识与权利意识割裂甚至悖反。所谓的道德,不仅不能体现为对人权的尊重,反而以侵犯剥夺他人的权利自由为能事。因此,马家越讲道德,社会越缺德,政治越无道。所谓以德治国,无非在恶制恶法之上,加上了一条苛责民众的道德鞭子。特此重申:为人没有人权意识,不能尊重人权,为政不能为人权提供刚性的制度保障,就是基础性的无道缺德。这种人最不配为政治家和文化人。

马家极权暴政之下,官德民德无不败坏。

民德是官德和领导集团德性的忠实反映。《尚书》说:“万方有罪,罪在朕躬。”东海曰:万民堕落,罪在上层。这里的上层,包括上层建筑和领导集团。陆贾说:“尧舜之民,可比屋而封;桀纣之民,可比屋而诛者,教化使然也。”(《新语·无为》)在政治上,教化包括文化教育、道德教化、思想教导和制度熏陶。

子曰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东海曰:道之以邪说暴政,齐之以恶制恶刑,民不免而无耻。德治之民,有耻且格;法治之民,免而无耻;人治之民,不免而无耻。国民不能避免犯罪和刑罚,又无羞无耻。极权主义就是典型的人治。或无法无天,如毛时代;或有法无天,如后毛时代,法律沦为维护特权、制裁民众的工具。极权主义之下,无论有没有法,都没有天,政治没有天理,人民没有天性。这就是亡天下。

“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”就是德治。只有儒家才配讲德治,才能建立德治。德治礼法并重,也可以方便说是礼治加法治,以礼治官,以法治民,礼严于法。官员非礼,依礼惩罚。民众非礼,政府只能道德教化和舆论引导,无权惩罚。故吾尝言,非礼是民众的特权。德治之下,官员高标准,民众高自由。

有群友言:“东海是认同普世价值的,竭力主张去马归儒的,他并不否认自由、民主这些。不过,他认为这些还不够美善,希望能够更进一步,达于儒家的王道自由。所谓王道自由,于个体而言,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道德自由;于社会而言,是帝力于我何有哉的民众自由。”东海答:此说理解有误,将内外自由混为一谈了。儒家自由有内外之别,内在自由为道德自由,外在自由为政治自由即王道自由。自由主义的自由边界是法律,王道自由则具有礼法双重边界,礼治官员,法治民众。

常有人将德治与法治对立起来,认为德治是反法治的。其实,德治必须落实为礼乐制度,礼制又涵盖刑政,刑即刑法。儒家强调的义刑祥刑,就是指正义、善良的刑法。故德治虽非法治,充满法治的正义文明之精神,唯制度设置更健全、政治品质更高优耳。可以说德治高于法治,不能说德治反法治也。

治平而不行德治,国终无由得大治,天下终无由进大同得太平。法治可以治国,不足以平天下。以其治国,可以小治,不可大治。实行“导之以德,齐之以礼”的礼制德治,才能大治,才能实现六高社会。六高者,自由度、富裕度、保障度、文明度、和谐度、幸福度俱高也,此非民主社会所能及也。当然,相比极权主义的党主人治,民主法治具有相当的正义性。小治也是治。党主人治只能导致国家监狱化和社会丛林化。在反对极权主义、追求人权自由方面,儒家和自由主义志同道合。自由化之后,是儒化还是西化,双方可以在自由的平台上展开良性竞争。无论儒化西化,都必须为人权自由提供刚性的制度保障。

2024/4/10余东海于青秀山下独乐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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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余东海